“比起學術大牛,我的成果都是‘學術垃圾’,發表了還有用嗎?”
“我發了普刊,會成為學術污點嗎?”
“發普刊是不是很丟人?”
每到學術成果發表時,不少科研工作者可能都會有這樣的疑問。就目前的情況而言,發論文已經不是碩博研究生和少數高校老師的獨有任務。評職稱、轉崗、聘期考核……許多高校都將論文發表情況作為其考核標準。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論文發表越來越“卷”,論文發表“歧視鏈”的現象越來越多,加諸在普通人身上的心理壓力,也就自然的“水漲船高”。
作為一個科研領域的普通人,難道發不出核心,做的科研工作就沒有用了嗎?
2018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后,相關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的通知》,首次提出“破四唯”。
2022年底,人社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再次強調,科學制定職稱評審標準。以破“四唯”和立“新標”為突破口,以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活力為目標,堅持“先立后破”,力避“一刀切”、簡單化,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分系列分專業修訂職稱評審標準。
近日,黑龍江人社局發布了《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職稱評定執行新修訂的評價標準,各級評審委員會組建部門在本系列(專業)年度評審通知中要明確所執行的評價標準,做好改革前后新舊標準的過渡銜接工作。
破除“唯論文”,重點在于破“唯”。
從政策的不斷出臺不難看出,需要破除的是一些高校在之前的考核工作中,過分強調論文的數量而不注重質量,導致一些科研工作者被迫降低文章質量而追求數量的錯誤行為。
破除“唯論文”不等于破除論文考核。恰恰相反,不唯數量衡量科研成果更加說明了對科研創新能力的重視。作為有文章發表需求的普通科研工作者則更應該重視普刊的發表,一步一步提升科研水平,通過各級評審。
在大環境“內卷”的當下,論文考核的難度也在逐年上升,面對越來越多的核心期刊考核標準,產生“普刊是不是很水”的疑問是非常正常的。這實際體現的是對自己的高要求和外界過多的同輩壓力作用下產生的焦慮情緒。
對抗這種焦慮,需要明確的一點就是,發表一篇普刊并不是沒有意義的。
普刊是大多數普通論文的首選發表刊物。普刊審稿周期短,見刊快,對字數要求也比核心低很多。一些情況下,在普刊上發論文在局部均衡的選擇中甚至是優于發表一些核心論文的。
還有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是,發普通論文真的沒用嗎?
對于一般學生而言,普通論文的發表是積累科研成果和樹立科研信心的有效途徑。
對于高校老師而言,普通論文也遠沒有想象中不堪。在破除“唯論文”的大前提下,雖然高校將越來越多的指標納入考核標準,很大程度上減輕了論文數量上的壓力。但對創新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個時候一些高質量普通論文的發表,是積累科研經驗很好的一種途徑。
在一些高校中,發表一篇普通論文對任職資格審核來說是不小的助力。以甘肅某師范學院為例,適當的普通論文發表,是學校評價任職教師學術能力的標準之一。
普刊論文也是一些學校教師轉崗的必備要求。西安某大學出臺的《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轉換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實施辦法》規定,轉崗講師除了需要滿足基本的轉換條件以外,還需參與教材編寫或者至少發布1篇普通論文。還有些高校對轉崗的要求會更加嚴格,輔導員轉崗除了要求獲得博士學位外,還有核心期刊的要求。如果有意愿轉崗的輔導員發核心很困難,從普刊開始嘗試也是很好的開始。
隨著“預聘——長聘制”興起,各類考核備受教師重視。普通論文的發表情況是一些學校重要的考核指標。
河北某高校制定的教師教學質量評價辦法中,就使用了對普刊的發表進行打分的考核標準,以此來考核教研情況。發表普刊論文是對科研工作者教學研究成果的一種認可,經過普刊的積累,發表核心期刊也會變得更加容易。
新疆某高校的教職工崗位聘期考核辦法中,對于初級崗位的考核,以第一作者發表普刊論文是其中的一個硬性要求。
職稱考核也依然關注普通論文的發表情況。
以華南某大學為例,初次職稱考核的認定條件中,發表論文是一項重要的考核標準。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普通的科研成果也是有認可度的。相比負責科研的老師,一些高校的行政老師沒有特別多的項目和科研資源,但是卻因為考核和職稱評選需要發表論文。這種情況下從普刊開始進行投稿是一種比較可行且成功率更高的策略。
科研要精益求精,勇攀高峰,但是科研工作是循序漸進的。隨著學術界愈加重視學術規范,普刊論文的發表標準也越來越嚴格,發表普刊并非手到擒來,科研工作者如果抱著走過場渾水摸魚的心態,是無法發表普通期刊的。
普刊不是水刊,普刊論文的價值除了滿足前文所述各類評價標準外,還在于知識傳承和更替。
在現實中并不是人人都具備頂刊級別的科研創新能力。很多行政老師在自己的崗位上有獨特的工作心得,或許沒有達到核心期刊程度的創新,但是其基于經驗開展的研究和探索仍然對本職崗位的建設有積極意義。
重慶人文科技學院在去年年底公示的一項教務處科研結果,就是行政老師對崗位管理心得和學術研究的一個很好的結合。
除此之外,從國家出臺的系列的文件中,我們也可以解讀出政策對科研創新的鼓勵。
從2018年7月,《關于開展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的通知》,到2022年底,人社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都在不斷地強調科研創新的重要性。
在未來的評審工作中,文件要求更加合理地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評審標準。對研究型人才,要聚焦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注重評價原創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論文數量要求。政策更加鼓勵創新,所以科研更要從普通的研究開始做起,只有提升了科研能力,才能在崗位上做出更突出的貢獻。
無論是“破四唯”還是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要求,都不意味著徹底拋棄文憑和論文,而是強調從“量”到“質”的轉變,更加突出對科研創新的要求。拒絕“水”論文,發表更多的優質論文是未來努力的方向。這需要社會各層面轉變傳統風氣,為高校教師,為更廣大的科研工作者營造更科學合理的學術環境。
如何避免產生學術污點?
因發表論文而產生學術污點,除開論文本身的質量問題外,絕大部分都是因為把文章發在虛假期刊或者非正規期刊上。
比起核心期刊,普刊的數量多,還存在國內不熟悉的很多海外刊物。在投稿的時候,如果能提前了解刊物的基本情況就可以盡可能避免因投虛假期刊而留下學術污點。
但是海外普刊的信息往往比較難以檢索,解決這個問題,中科院發布的《國際預警期刊》,就是一個很好的參考標準,詳情可點擊閱讀原文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