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
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能力。目前在國內各市縣未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且在近二年內無騙取中標、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和無拖欠農民工資不良記錄。安徽省以外企業需到宣城市政務中心住建委窗口辦理進皖備案方可參加報名,安徽省內宣城市以外企業在開標前需到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施工招投標備案方可參與本項目投標。 3.2本次招標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或叁級項目經理,且無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本工程投標的企業請于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3月18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由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授權委托書(如有)和本公告規定的其他資料到績溪縣招投標中心(績溪縣華陽派出所隔壁)報名,同時購買招標文件。 4.2報名需要攜帶的資料: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報名人本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擬派本項目負責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紅章)。 上述要求攜帶的證照必須齊全、有效,缺一不可,否則將被拒絕報名。復印件加蓋公章裝訂成冊留存。不接受非投標企業單位人員報名。 5.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地點:同報名時間、地點。招標文件300元/份,圖紙和清單光盤1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4月7日14:30時,地點為績溪縣招投標中心。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